臺南市南區志開國小 103學年度第一學期 9~12 月臨僱特教鐘點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1.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及臺南市 10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臨僱特教助理員實施計畫辦理。
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8 月 26 日南市特教(二)字第 1030803605 號函。
二、目的:協助本校特教班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人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四、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一般生學生家長、現任志工媽媽優先遴選
五、報名辦法:
1.時間:即日起至 103年 9 月 8 日(週一)下午 4 時 0 分止。
2.方式:請備妥報名表、自傳(如附件一)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及學經歷證件)親洽本校辦公室。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3.地址:本校辦公室(地址: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32 號)
4.電話: 06-2619431轉 101
5.聯絡人:教導主任郭主任。
六、錄取名額:
徵選候用人員 2名,備取數名。
七、應徵人員經錄取後將以電話通知任用並公告於網站。
八、薪津:
助理員費用以鐘點費方式計算,每小時以 115元計(含勞健保),自 103 學年第一學期 9 月 10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九、甄選方式:採取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
十、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台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
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十一、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證嚴法師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